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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居住着的纳税义务 >

1. 国内源泉所得

利息所得

与外国法人一致

股息所得

动产所得

船舶、飞机等的出租所得

营业所得

人的服务所得

专用权使用费所得

有价证券转让所得

其他所得

转让所得

劳动所得

① 在韩国国内提供的劳动

② 居住者或者内国法人运营的外国航行船舶远洋渔业船舶及飞机的乘务员得到的工资

③ 内国法人以管理人员的资格获得的工资

退职所得

与在韩国国内提供的劳动相对应的年金和退职工资

 

2. 纳税方法

对于非居住者的纳税方法,随着所得的种类和韩国境内营业场所(或者不动产所得)的有无而不同。首先,退职所得和转让所得和居住者采取一样的方法进行分类纳税。除此以外的所得在韩国境内有营业场所时(包括有不动产所得时),属于韩国境内营业场所的所得采取综合纳税,其余的情况采取分离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