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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科目解释 >
1。
<資産> (资产类科目)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當座資産〉
現金(库存现金):货币和他人发行的手票(支票)。
當座預金(活期存款):把企业的运行资金存入银行,当发生应支付的款项时以支票代替现金来进行支付的存款方式。
普通預金(普通存款):可自由存款、取款,并且不受交易金额或期限等条件限制的存款方式。
其他短期金融商品(其他短期金融商品):用于短期资金运用目的,或者限期在1年内到来的由金融机构办理的已定型的商品,如:证券等。
有價證券(有价证券):具有一定价格和代表某种所有权或债权的凭证。包括股票和债券。
外上賣出債權(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由于赊销产品、材料和提供劳务而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受到的商业汇票。
短期貸與金(短期贷款):根据“金钱消费借贷合同”向对方借出的钱。
未收收益(未收收益):由主营业务以外的活动而带来的应收款项。
未收金(其他应收款):由主营业务以外发生的债权。
消耗品(底值易耗品):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
先給金(预付账款):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以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货款。
先給費用(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指出,但应当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各项费用。
假支給金:在会计科目或金额不确定的情况下就已经支付的款项的相关信息确认时之前,临时处理的会计科目。
附加稅貸給金(附加税代给金):企业在购买交易过程中已支付的附加价值税额,可在之后的销项税额里得到抵扣的进项税额。
〈在庫資産〉(存货)
商品(商品):商品流通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製品(产成品):工业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验收入库,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原材料(原材料):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构成产成品的各种原料及材料。
副材料(辅助材料):对制品的生产起辅助作用的材料。
在工品(在产品):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生产物。
〈投資資産〉(长期投资)
投資有價證券(股票投资):通过购买股票已取得其他企业所有权的投资。
長期貸與金(长期贷款): 根据“金钱消费借贷合同”向对方借出的钱,回收期限在1年以上的。
長期外相賣出金(长期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由于赊销产品、材料和提供劳务而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回收期限在1年以上的。
长期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受到的商业汇票,回收期限在1年以上的。
投資不動産(投资房地产):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出租给其他人或者因投机的目的所有的房地产。
賃借保證金(承租保证金):为了使用他人的动产或不动产,签订预付月租等条件的租赁合同时租借人提前预付给承租人的金额。
傳貰權(押金权):支付押金后在一定期间内可以对他人的房地产进行使用、或用它来创造效益以后,退租后收回押金的权利。
〈有形資産〉(固定资产)
土地:公司的营业用占地。
建筑(房屋)
構築物(建筑物):
機械裝置(机器设备):机械是指工作或者组装时使用的器械,设备是
車輛運搬具(车辆运输工具):
備品(备用品):是固定资产中的一项,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超过一定金额的用品。
建設中的資産():处理为了建设用于工作目的的固定资产所支出的金额的会计科目,如:材料费、劳务费、经费等。
<無形資産> 无形资产
營業權(经营权):是最具代表性的无形资产,以企业信用为背景带来的更多的收益效益。
産業財産權(工业产权):依照法律在一定期间内可以独立地、排他地使用的权利,如:特许权等。
商標權(商标权):是指依据《商标法》专门在某类制定的商品或产品上使用特定的名称或图案的权利。
鑛業權(开采权):根据《矿业法》进行登陆以后,被赋予有关矿业的独立、排他权利。
開發費(研发支出):满足无形资产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
2。 <負債> 负债类科目
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流動負債> 流动负债
外上買入金(应付账款):在企业主营业务发生过程中,以企业的信用为基础,在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后,约定在未来支付其代价而产生的债务。
应付票据:企业出具的允诺在1年或1个营业周期内的约定日起,支付一定金额给持票人的书面凭证。
未支給金: 在由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上发生的交易或者合同等产生的未来一定要支付的债务中,目前没有全部支付完毕的债务。约定从资产负债表日开始1年以内必须要偿还的债务。
豫受金: 由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发生的暂时性现金收取,直到以后返还或者支付此款项时为止使用的会计科目。
附加稅豫受金(附加价值税预收金):纳税企业和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制品等或者提供无形的服务时,以《附加价值税法》为依据向对方交易者征收的金额。
當座借越: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关签订协议,企业可以超越在银行的实际存款额开具支票或期票。
假受金(假收金):对已经收取的现金的会计处理不能确定时(相应会计科目不确定时、应收取的确定金额不确定时)直到其会计处理确认时为止,使用的临时会计科目。
先受金(预收账款):是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
短期借入金(短期借款):是企业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的各种借款。
未支給費用(预提费用):是当期已经发生的费用,但是还没有到支付期。
先受收益:已经获得的收入中属于下个会计期间的收入。
流動性長期負債:长期负债中偿还期限不足一年的负债。
未支給配當金:根据利益剩餘金(盈余公积)的处分决定被定为是股利中实际上还没有支付的股利。
<固定負債> 固定负债
社債(应付债券):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一种书面凭证。
長期借入金(长期借款):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非金融组织借入的限期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
退職給與充當金:为了把与在职职员的当期工资成相应比例的退职金相当款反映成当期费用,在期末结账时设置的负债充当金。
長期性支給(长期性应付票据):结账日在1年以后到来的应付票据。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资本(所有者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本身投资的出资额,被称为所有者权益。或者有被称为从企业的资产中减去负债后的剩余权益。即,卖掉公司的资产时要偿还负债,这部分被称为债权者权益,剩余的部分是所有者本身的,所以被称为所有者权益。另外,因为必须要优先地偿还公司资产中的负债,所以资本(所有者权益)又称“剩余权益”或“净资产(净权益)”。
<資本金>(实收资本)
資本金(股本):股东以现金或者其他资产的形式直接向公司投资的资本中相当于普通股的额面价格的金额。
優先株資本金(优先股):投资者因对优先股进行投资,所向公司提供的金额。
出資金:公司从合名公司、合资公司、有限公司、组合等的社员或者组合员处获得的资本。
引出金:是出资金的扣除项目,公司从个体企业或合明公司、合资公司、有限公司、组合等的社员或者组合员处获得的资本,暂时返还的金额。
<資本剩餘金>(资本公积)
株式發行超過金(股票溢价):公司发行股票时在筹集的资金中超过面值的溢价部分。
<利益剩餘金>(盈余公积)
利益準備金(法定盈余公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企業合理化積立金(企业合理化公积金):为了使企业内部能有所保留,被义务化的法定积累资金。
事業擴張積立金(企业发展基金):为了扩张业务,把利润的一部分保留在公司内部的任意盈余公积。
自己株式處分損殘額(库存股处分损残额):具备一定的条件,交易库存股的结果所发生的处分价值和发行价值的差额。
前期誤謬修正利益(前期错误修正利益):应该属于前期或者以前会计期间的收入,在本期被发现时,把此收入处理为本期的收入的会计科目。
前期誤謬修正損失(前期错误修正损失):应该属于前期或者以前会计期间的费用,在本期发现时,处理此费用的会计科目。
處分前利益剩餘金(处分前盈余公积):决定使用目的以前的盈余金。
處理前缺損金(处理前亏损额):除去特殊的情况,前期结转盈余公积或者前期结转亏损额和当期净利润的和。
<資本調整>
株式割引發行差金
自己株式(库存股):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未交付株式配當金
4。
손익 損益 (损益类科目)
<賣出> (收入)
賣出(销售额):销售商品后得到的收入。
賣出換入(退货):已经销售出去的商品退回给销售商的事。
折扣:商品有微小的毛病时购买者可以得到的适当打折。
賣出割引(销售折扣):购买者在折扣期间内付清应付款的话,销售商从发票价格中给予免除的一部分现金折扣金额。
賃貸料收入(租赁收入):出于营业目的公司通过出租不动产或动产从他人处获得的房租或使用费用。
<賣出原價> (销售成本)
商品原價(商品销售成本):商品销售公司已经销售的商品在其购入时的实际成本。
製品製造原價(产成品制造原价):由在产品生产、制造过程中生产企业发生的直接材料费和直接劳务费,还有制造间接费等构成。
<費用> (费用)
賃金(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賞與金(奖金): 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以外的奖励性津贴。
雜給(其他工资支出):向临时工支付的工资。
退職給與(退社经济补偿):根据公司退职金支付规定,在职员工退社时用人单位支付给退职员工的经济补偿。
福利厚生費(福利待遇):企业为了被雇佣者的福利所支出的费用,为了改善工作环境及提高工作效率等所支出的具有劳务性质的费用。
旅費交通費(旅费交通费):与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业务相关的支出,处理旅费、交通费的科目。
接待費(接待费):随着业务上的需要为了和关系户或利害关系者及社区的交流所支出的费用。
通信費(通信费):电话费、高速通信网或者互联网等的使用费用,邮票、明信片等各种邮政费用和维持费用等。
稅金和公課金(营业税及附加):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对企业征收的税金和公共费用罚金、附加税等。
減價償却費(折旧费):随着固定资产的磨损而逐渐转移成费用的价值。
支給賃借料(支付承租费):因使用从他人处承租的营业用土地、建筑、机械设备、船舶、车辆运输工具等,所向出租人支付的承租费用。
保險料(保险费):取得固定资产火灾保险或者损害保险,还有海上保险后,对于正在保管中的商品、产成品、原材料等的存货的火灾保险等其他的各种损害保险。
車輛維持費(车辆维持费):维持及管理为了企业业务活动而使用的车辆所支出的费用。
運搬費(搬运费):在销售商品、产成品后给客户送货的过程中关于运输所产生的费用。
敎育訓練費(教育训练费):企业为了训练和教育负责人和职员所负担的所有费用。
圖書印刷費(图书印刷费):处理购买图书或者印刷费用的会计科目。
會議費(会议费):通常在会议进行中指出的提供茶点、食品的费用。
包裝費(包装费):在销售时为了包装商品或者产成品所发生的费用。
消耗品費(低值易耗品):为了购入易耗性工具、器械厂用品等办公用消耗品等所支出的费用。
支給手數料(支付手续费):企业接受外部的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保管料(保管费):在仓库保管商品、产成品、原材料、副产品所需要的费用。
廣告宣傳費(广告宣传费):为了促进销售把不特定大数人设为对象所支出的费用。
水道光熱費(水电费):使用水电、燃气等所需要的费用。
貸損償却費(坏账损失):把债权中被判断为不能回收的金额处理为损失的科目。
販賣手數料(手续费费用):接受服务后支付的手续费。
<營業外收益>(营业外收入)
利子收益(利息收入):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或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有價證券利子(有价证券利息): 从长、短期有价证券,如国债、地方债券、企业债券等发生的利息。
配當金收益(应收股利):企业因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
收入賃貸料(租金收入):主营业务以外的目的,把房地产或者动产出租给他人使用,在一定的期间内向承租人收取使用代价所获得的租金。
有價證券處分利益(处置有价证券利得):通过处置具有市场性的有价证券,从而获得超过其帐簿价值的差异利得。
外換差益(外汇差异):企业回收原来所持有的外汇资产时,回收的金额超过其帐薄价值的部分;或者偿还外汇负债时,实际偿还金额比其帐簿价值少的部分,被称为金融上的利得。
外貨換算利益(外币换算利得):当企业持有外币或者以外币为单位的债权、债务时,在其取得当时的韩币价值和核算时的换算差额。
有形資産處分利益(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理固定资产时,处置价格超出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投資資産處分利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出售为了达成支配或控制被投资企业的目的对其进行投资所购入的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房地产、长期性存款等时,处置投资资产的价格超出其账面价值的部分金额。
雜利益(其他利得):与营业活动有间接联系的利得,偶然发生,不重复出现的不重要的金额。
資産受贈利益(捐赠利得):企业从公司负责人、股东等第三者处获得的赠与财产。
債務免除利益(无法偿还账款):由于债权者放弃债权导致企业应该偿还的债务无法偿还所产生的利得。
保險差益(保险差额):已经上了保险的固定资产由于发生了在被保范围内的灾害产生损失时从保险公司获得的理赔保险金额所超出这个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的金额。
<營業外費用>(营业外费用)
利子費用(利息费用):企业使用他人资本时,支付的代价中超过借款金额的部分。
外換差損(外汇差损):企业回收原来所持有的外汇资产所获得的金额比其帐簿价值少的情况;或者偿还外汇负债时,偿还的金额比其帐簿价值多的情况,此时发生的差额被称为外汇差损。
寄附金(捐助款):与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并且不从相对方获取任何代价,把经济利益,如:金钱、其他资产等,无偿提供给他人的情况,这时的款项或者以外的资产价值被称为捐助款。
其他的 貸損償却費(其他的坏账损失):关于在一般业务往来发生的应收款项以外的债权(即:贷款、其他与其类似的债权)的坏账损失。
外貨換算損失(外汇换算损失):企业所有其他外国货币或者持有外汇债权、债务时,在当时取得时或者发生时的韩币价值以结账时的汇率为准产生的损失差异。
有價證券處分損失(处置有价证券损失):由于出售有价证券所发生的损失,以短期资金运用目的暂时持有的有价证券,处置时处置价额不足其帐簿价值的金额。
在庫資産評價損失(存货评价损失):由于存货的损伤、品质降低等理由,被评为比存货的取得原价低的情况所产生的差额。
有形資産處分損失(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处置固定资产时,发生处置价值比账簿价值低的差额。
投資資産處分損失(处置投资资产损失):以支配或统治其他公司的为目的进行的投资,出售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房地产、长期性存款等时未达到投资资产的处置价值的差额。
雜損失(其他损失):与营业活动有间接关系的费用,处理企业会计基准上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外的费用或者就算属于企业会计基准所列举的会计科目,其款项过少或者不重要的话,不须特别处理的费用。
災害損失(灾害损失):由于火灾、风、水灾、地震等 自然灾害或者突发的事件等带来的灾害,带来的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资产消灭所产生的损失或者与其相伴产生的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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